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欽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欽政發〔2009〕35號)、《欽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欽政辦〔2014〕5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建?!?013〕17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經本市保障范圍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戶籍非本市保障范圍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所屬街道辦(鎮人民政府)初審,民政部門協同復核,欽州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第十五批次名單459戶(其中新申請143戶,年審316戶)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現對該批次459戶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日。
公示期滿后,符合低保、低收入家庭保障資格的申請戶:1.新申請低保、低收入家庭資格有效期從公示之日起計,有效期為3年;2.年審低保、低收入家庭資格有效期從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申請家庭需在保障資格有效期內按當年度受理通告規定的年審時間參加年審,逾期未參加年審或年審不通過的,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獲得公租保障資格的申請家庭,資格從公示之日起計,有效期為3年,申請戶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及時參加年審。申請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欽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相關管理辦法及規定取消保障資格:①未參加年審;②年審不通過;③在資格有效期內,申請人(戶籍為非本市保障范圍)年齡超出受理通告規定的申請年齡。
保障家庭在資格有效期內家庭財產收入、工作、婚姻、家庭住房、家庭人口、車輛登記、商鋪登記、手機號碼等情況有變動的需在一個月內向欽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進行申報備案,如逾期未申報的,則由欽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相關管理辦法及規定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申請家庭自行承擔。
如對公示對象的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狀況、家庭收入、保障方式等情況有異議者,請自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電話或者書面形式向欽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聯系電話:0777-2824550,0777-2825752。
附件:欽州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第十五批名單
欽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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